周易哲学解读_《周易集解》易说批判(十四) 首页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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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《周易集解》易说批判(十四) (第1/9页)

    十二、《周易集解》对今本《周易·否》卦内容的诸家易说

    1、诸家易说

    (坤下乾上)否:否之匪人,不利君子贞,大往小来。

    虞翻曰:阴消乾,又反泰也。谓三。比坤灭乾,以臣弑其君子弑其父,故曰“匪人”。阴来灭阳,君子道消,故“不利君子贞”。阴信阳诎,故“大往小来”。则是天地不交而万物不通,与比三同义也。

    初六:拔茅茹以其汇,贞吉,亨。

    荀爽曰:拔茅茹,取其相连,汇者,类也。合体同包,调坤三爻同类相连,欲在下也。贞者,正也。谓正居其所则“吉”也。

    六二:包承,小人吉,大人否,亨。

    荀爽曰:二与四同功,为四所包,故曰“包承”也。小人,二也。谓一爻独居,间象相承,得系于阳,故“吉”也。大人,谓五。乾坤分体,天地否隔,故曰“大人否”也。二五相应,否义得通,故曰“否,亨”矣。

    六三:包羞。

    (《象》曰:包羞,位不当也。)

    荀爽曰:卦性为否,其义否隔。今以不正,与阳相承,为四所包,违义失正,而可羞者,以“位不当”故也。

    九四:有命,无咎,畴离祉。

    《九家易》曰:巽为命。谓受五之命,以据三阴,故“无咎”。无命而据,则有咎也。畴者,类也。谓四应初据三,与二同功,故阴类皆离祉也。离,附。祉,福也。阴皆附之,故曰有福。谓下三阴离,受五四之福也。

    九五:休否,大人吉。

    《九家易》曰:否者消卦,阴欲消阳。故五处和居正,以否绝之。乾坤异体,升降殊隔,卑不犯尊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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