周易哲学解读_《周易集解》易说批判(十五) 首页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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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《周易集解》易说批判(十五) (第1/7页)

    十三、《周易集解》对今本《周易·同人》卦内容的诸家易说

    1、诸家易说

    (离下乾上)同人:同人于野,亨。

    郑玄曰:乾为天,离为火。卦体有巽,巽为风。天在上,火炎上而从之,是其性同于天也。火得风,然后炎上益炽,是犹人君在上施政教,使天下之人和同而事之。以是为人和同者,君之所为也。故谓之“同人”。风行无所不遍,遍则会通之德大行,故曰“同人于野,亨”。

    “利涉大川,利君子贞。”

    崔觐曰:以离文明,而合乾健。九五中正,同人于二,为能通天下之志,故能“利涉大川,利君子之贞”。

    初九:同人于门,无咎。

    虞翻曰:乾为门,谓同于四,四变应初,故“无咎”也。

    六二:同人于宗,吝。

    荀爽曰:宗者,众也。三据二阴,二与四同功,五相应,初相近,上下众阳,皆欲与二为同,故曰“同人于宗”也。阴*贞静,从一而终,今宗同之,故“吝”也。

    九三:伏戎于莽,升其高陵,三岁不兴。

    虞翻曰:巽为伏,震为草莽,离为戎。谓四变时三在坎中,隐伏自藏,故“伏戎于莽”也。巽为高,师震为陵,以巽股升其高陵。爻在三。乾为岁。兴,起也。动不失位,故“三岁不兴”也。

    九四:乘其庸,弗克攻,吉。

    虞翻曰:巽为庸,四在巽上,故“乘其庸”。变而承五。体讼,乾刚在上。故“弗克攻”,则“吉”也。

    九五:同人先号咷而后笑,大师克相遇。

    虞翻曰:应在二。巽为号咷,乾为先,故“先号咷”。师震在下,故“后笑”。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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