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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周易集解》易说批判(十九) (第1/9页)
十七、《周易集解》对今本《周易·随》卦内容的诸家易说 1、诸家易说 (震下兑上)随:元、亨、利、贞,无咎。 虞翻曰:否上之初,刚来下柔,初上得正,故“元、享、利、贞,无咎”。 郑玄曰:震,动也。兑,说也。内动之以德,外说之以言,则天下之人,咸慕其行,而随从之,故谓之随也。既见随从,能长之以善,通其嘉礼,和之以义,干之以正,则功成而有福,若无此四德,则有凶咎焉。 焦赣曰:汉高帝与项籍,其明徵也。 初九:官有渝,贞吉。出门交有功。 《九家易》曰:渝,变也。谓阳来居初,得正为震。震为子,得土之位故曰“官”也。阴阳出门,相与交通,阴往之上,亦不失正,故曰贞吉而交有功。 六二:系小子,失丈夫。 虞翻曰:应在巽。巽为绳,故称系。小子谓五,兑为少,故曰“小子”。丈夫谓四,体大过老夫,故称“丈夫”。承四隔三,故“失丈夫”。三至上,有大过象,故与老妇、士夫同义。体咸象,夫死大过,故每有欲嫁之义也。 六三:系丈夫,失小子,随有求,得。利居贞。 虞翻曰:随家阴随阳,三之上无应。上系于四,失初小子,故“系丈夫,失小子”艮为居、为求,谓求之正。得位远应,利上承四,故“利居贞”矣。 九四:随有获,贞凶。有孚在道,以明,何咎。 虞翻曰:谓获三也,失位相据,在大过,死象,故“贞凶”。《象》曰:“其义凶矣”。孚谓五。初震为道。三已之正,四变应初,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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