字体:大 中 小
护眼
关灯
上一章
目录
下一页
《周易集解》易说批判(十八) (第1/7页)
十六、《周易集解》对今本《周易·豫》卦内容的诸家易说 1、诸家易说 (坤下震上)豫:利建侯、行师。 郑玄曰:坤,顺也。震,动也。顺其性而动者,莫不得,得其所,故谓之豫。豫,喜逸说乐之貌也。震又为雷,诸侯之象。坤又为众,师役之象。故“利建侯、行师”矣。 虞翻曰:复初之四,与小畜旁通。坤为邦国,震为诸侯。初至五,体比象。四利复初,故“利建侯”。三至上,体师象,故“行师”。 初六:鸣豫,凶。 虞翻曰:应震善鸣,失位,故“鸣豫,凶”也。 六二:介于石, 虞翻曰:介,纤也。与四为艮,艮为石,故“介于石”。 “不终日,贞吉。” 虞翻曰:与小畜通,应在五。终变成离,离为日,得位。欲四争复初,已得休之。故“不终日,贞吉”。 六三:盱豫悔,迟有悔。 (象曰:“盱豫有悔”,位不当也。) 王弼曰:履非其位,承动豫之主。若其盱豫而豫,悔亦至焉。迟而不从,豫之所疾,进退离悔,位不当也。 向秀曰:盱豫,小人喜说、佞媚之貌也。 九四:由豫,大有得,勿疑,朋盍戠。 侯果曰:为豫之主,众阴所宗,莫不由之以得其豫。体刚心直,志不怀疑,故得群物依归,朋从大合,若以簪菾之固括也。 虞翻曰:由,自从也。据有五阴,坤以众顺,故“大有得”。得群阴也。坎为疑,故“勿疑”。小畜兑为朋。盍,合也,坤为盍。簪,聚会也
上一章
目录
下一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