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次机遇_第四十三章 盐政改革 首页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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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第四十三章 盐政改革 (第1/5页)

    杨翠喜案为突破口而进行的盐政改革进程到了钦差遇展到了最高潮。随着长芦盐运使的自杀,长芦主要盐商因为暗杀事件的牵连而被查办,在直隶境内,敢于反对盐政改革的人几乎已经没有。

    之所以用“几乎”二字来概括,是因为自直督端方起,直隶官员即便有种种不满也不敢公开宣泄。在谋刺大案的查处上,岑春煊、载泽与端方之间形成了彼此心照不宣的默契:端方放弃对盐政改革的抵触与反对,岑、载两人放弃对遇刺案中端方“失察”之责的追究。

    而除端方外,凡是与直隶盐政相关的官员都要经受一番“筛选”,筛选的标准既简单又复杂,说他简单,指的是完全是以该官员对盐政改革的态度为判定,说复杂,指的是这条标准是秘而不宣而且灵活掌握的。

    有道是“常在河边站哪有不湿鞋”,随着调查的深入,历年以来盐商与盐官之间的秘密勾结便在众多盐商的交代下一样样、一桩桩抖搂了出来。岑春奋起屠刀,大砍了之。

    凡反对盐政改革的,不管案大案小,一律查办,没什么可啰嗦的;虽赞同盐政改革,但所犯案子较大的,同样查办,没什么可姑息的;只有彻底赞同盐政改革且所犯案子不大者,才有可能逃脱官屠的屠刀而幸免下来。虽然有悖于岑春“除恶务尽”地执拗。但显示了皇帝权术的高明——只有适当地网开一面,才能在看似铁板一块的贪官集团中打开缺口,才能给人以“希望”,才能指点他人“幡然醒悟”的道路。

    水至清则无鱼,这个道理岑春煊还是能够弄明白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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