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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20章 唇枪舌剑 (第2/4页)
不要讨论与本案无关的话题。” 被告律师只能坐下了,他的强词夺理计策没有成功。 接着就是第二被告律师开始发言,他引经据典,差不多快要从物种起源,一直回溯到电脑城和租客的辩证关系上,总之概括一句话,就是他们电脑城无责,而且答应给的10万元,可不是赔偿,而是对于原告方的慰问金。 网友都看不下去,纷纷在吐槽:“电脑城这手太极耍得真好,都能上武当山开宗立派了。” 等这位律师说完,梁思影只用一条理由就驳斥了他:“根据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第十六条规定,经营者和消费者有约定的,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。电脑城承诺了假一赔十,因此我方的要求完全合理合法。” 第二被告律师说道:“我们电脑城从来没有做过假一赔十的保证。” 梁思影开始给对方下套,她故意问道:“那是不是可以说,如果曾经有过这个保证,你们就会按照这个要求赔偿。” 第二被告律师说:“我不对假设问题作出回答。” 到底是老律师不上当,下套失效了,那梁思影就决定拿出证据了。 她拿出一个平板电脑,上面在播放一个视频,梁思影把他提供给审判长看。 经过审判长同意,这个视频就在法庭的大屏幕上播出。 上面是一段拍摄于三天前的短视频,已经上传了斗音平台,是由小天拍摄的。 上面清晰的拍摄了中州电脑城的陈旧招牌上,写着的“假一赔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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