字体:大 中 小
护眼
关灯
上一页
目录
下一页
第三十七章 我还是个孩子啊! (第3/6页)
不复的深渊走去? 一直到了申时下班的时候,他这里仍旧焦头烂额,没一丁点的头绪。 待衙门的人都走得差不多了,他才如丧家之犬般来到了醉东方酒楼。要了一壶暖酒、几碟下酒菜,开始喝起了闷酒。 无独有偶,就在汪卯明愁苦落寞的时候,忽然一撇眼看到对面的角落里,还有一个人也在借酒浇愁。 而且,那人他还认识——是衙门快班的班头胡不归! 一看到此人,汪卯明混沌的脑子,忽然感觉来了一道灵光不错,这次何瑾风头是出尽了。可打了自己脸的同时,连带着也将胡不归给扇了。 破案缉凶这种事儿,从律例上来讲的确属于刑房负责的范畴。但衙门快班的职责,则更为专一,就是纯粹地负责抓捕凶犯。 又由于刑房里大多是负责刀笔的书办,所以以往这等案子,都是刑房负责誊写卷宗、记录案情,捕快才去缉拿凶犯 这一次何瑾单枪匹马破了此案,那对快班来说,是什么样的行为? 是助人为乐,帮助同僚的友善共赢吗? 错! 那是狗拿耗子、多管闲事啊! 他这般胡闹乱来,不表明整个快班都是废物?那领导快班的捕头,不也就成了废物头子? 那,那郁闷的胡捕头,能不来这里喝闷酒? 想到这些,汪卯明不由拎起自己的酒壶,主动走向了胡不归“老胡,我们这真是唉!长江后浪推前浪,前浪死在了沙滩上了啊。” 胡不归
上一页
目录
下一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