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不是佞臣啊_第二四一章 这样都不行? 首页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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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第二四一章 这样都不行? (第3/5页)

日后肯定是要当官儿的,虽说明代四品以上官员不许经商这条规矩,如今已形同虚设。但毕竟是写入了《明律》律法,我自然不会明目张胆地去违背。”

    “既然如此,便要找一个最信任的人去打理。而身边就有一位经商的奇女子,还对我忠贞不移,你说我除了她,还能找到更合适的人选吗?”

    在明代当别人的妾室,几乎是没什么优势的。但鸡贼的何瑾,偏偏就寻到了一条漏洞妾室在律法规定中,不属于男方的家人啊!

    明朝人的观念中,小妾就是一笔私有财产。既然是财产,自然就没什么人权了,相应的,权利享受不到,义务也不用承担。

    例如,丈夫犯了死罪被株连时,正妻是跑不了的。可小妾,便不属于株连的范畴。

    而将财产记挂在妾室的名下,自然也就跟男方没什么关系,便可以逃脱官员不许经商的这条规矩。

    只不过,这事儿官员们虽然都知道,却没一个这样的做的。最多,也就是记挂在小妾名下,也绝不会让小妾真的去打理。

    除却一般小妾没那个能力外,剩下最重要的原因,就是官员与小妾感情并不深厚坚固,小妾极有可能卷了钱财潜逃。

    故而,当沈秀儿听到何瑾的规划时,不仅仅只是喜悦,而是难以言述的震惊“相,相公莫要拿奴家寻开心”

    嘴上这样说,但心底却知道,何瑾这番话是真的。因为在正事大事上,这个少年从未说过大话假话。

    也由此,何瑾根本不多解释,只是继续自顾自地言道“成亲之后,清平商行就交由你打理。我最多有时间和精力的时候,提些建议和大方向的规划。剩下的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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