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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宋大法官 第1079节 (第2/7页)
这可真是太可怕了,我囤积粮食,我就有可能谋反。 张斐思索一会儿,道:“我首先要说明这一点,就是这份法案的最终惩罚,就是仓库税。而方才提到的刑事责任,那是基于对方先隐瞒粮食不报。 这是两回事,不能混为一谈。 如果有人故意隐瞒粮食不报,会不会被栽赃嫁祸,定义为谋反罪?我认为也是有这种可能的,而这就是公检法诞生的原因,因为在公检法的制度下,任何人想要告他人谋反,都是需要提供相当多的证据。而不像以前一样,一句诗词,一片文章,都有可能被定义为谋反罪。 对于冯中丞的问题,我的建议就是尽量守法,不要抱有任何侥幸心理,如果说,你无谋反之心,只是单纯地想逃税,但是你为逃税,又做了很多不应该做得事,同时又发生很多巧合的事,那真是有可能会被定义为谋反罪的。 而且这种事是很有可能发生的。但这算不算是被冤枉,我认为不算,因为没有人知道你到底是怎么想的,我们只能根据证据来判定。 当然,前提是皇庭、检察院、警署,都是依法审查。” 冯京道:“所以张检控认为,这种情况是无法避免的。” 张斐道:“我认为是可以避免的,就是不要去故意偷税漏税。” 冯京马上道:“所以张检控之所以不断提及谋反谋逆,就是希望以此来恐吓百姓,一定要纳税。” 张斐摇摇头道:“我并无此意。” 冯京道:“但是我感觉你的供词,就是有威胁之意。” 这句话问得攻击性极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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