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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千四百六十二章 酒吧老板:别慌,紫的! (第5/9页)
流的时尚斗篷男,是绝对不会穿基佬紫这样sao包的,已经和过不过时完全扯不上关系,而是变不变态问题的颜色。 是的,作为一名资深斗篷爱好者,我对颜色是很挑剔的,非要用一句话来形容的话,那就是非黑即灰,只有如此挑剔的颜色,才能和我的发色和瞳色,完美的融合在一起,做到如同趴在绿叶上的绿毛虫一样,毫不起眼,万人丛中过,寸目不沾身,很强,堪称最强凡人,最强路人。 抱歉跑题了,对斗篷所怀抱的热情太大了,一个不小心就想了那么多无聊的。 “其实就算不穿斗篷,大概……也没人能认出熊塔吧。”塔莫娅小声嘀咕了一句,我沉醉在斗篷幻想中没听清楚,向着她露出疑惑表情,做侧耳状。 “不,没什么,我是说斗篷很合适熊塔。” “对的对的,说到合适程度的话,就像rou粥配香菜,完美。” “看到熊塔那么精神,我就放心了。” 咦,不打算吐槽吗?真的不打算吐槽吗?难得我发挥那么好,这可是饱含着我彻底摆脱考验世界的束缚的喜悦之情啊。 “走,我们出发吧。” “噢!”我颇为期待的应了一声,目光紧盯着塔莫娅。 “到不是不想和塔莫娅你一起肩并肩逛街,但是你在营地的知名度也很高吧。” “不用熊塔提醒我也知道,我会保持一定距离的。” 不知为何塔莫娅似乎有点不高兴,以前那个性格爽直,有什么心事都不会藏着掩着的熊人公主殿下,现在也变得难以捉摸了,这到底是好还是坏呢?不过腮帮微微鼓起的模样,很可爱。 随即,沐浴着草原的朝阳,离开家,行走在罗格营地的大街小巷。 首先要说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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