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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742章 和州政府洽谈收购 (第1/5页)
美国的土地所有制和国内不同。 国内土地大部分都归公家,只有极少部分的农田算是分给了私人,实际上根本就没有私人土地。 因为分配给私人的这些田地,私人基本上没有什么支配权,更不可能私人买卖。 最多拆迁了有点补偿款。 私人大地主这种东西,在国内是根本不存在的。 而美国不同。 美国的土地所有制有两种情况,分为私人所有制和土地公有制。 其中私人所有制占主导地位,大约占到全国土地面积的60%,基本拥有对所属土地的大部分权利。 私人可以对土地进行买卖,也可以自由支配土地的使用。 前提仅仅是获得一些许可,比如说涉及到环境污染的环保机构,有野生动物的野生动物保护机构等等。 而土地公有制分为两个层面。 一个层面是联邦政府所有,约占全国土地面积的33%,另一个层面是州政府所有,大约占到5%。还有2%的土地是印第安人的原始保留地。 曾经北美大陆的真正主人,只剩下了可怜巴巴的2%。 这挺戏剧的! 也是一场人类悲剧! 而私有土地之所以会占60%,主要是因为上世纪90年代中后期,当时的政府颁布了影响深远的《宅地法》。 该法规定,每个家庭的户主或年满21岁的美国公民,以及申请取得美国国籍,而又未曾使用武力反对过美国政府的人,。 只需交纳10美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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