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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十四章 我最喜欢爸爸 (第1/8页)
陆旭秋的生日在十一月四日,念书之前的记忆已经模糊了,可以确定的是,他毫无“生日”的概念,一直到六岁那年方叔叔端出一个蛋糕让他许愿的时候,他才知道这天是自己的生日,而且诞生这件事情是可以庆祝的。 “生日意味你又长大一岁,懂得了更多的道理,开拓了视野与认知,这是一件值得庆祝的事情。” 当方剑向他解释生日蛋糕、吹蜡烛许愿,送礼物等等过生日的习俗后,陆旭秋的第一个问题却落在了别处,“为什么爸爸从不庆祝我的生日吗?” “啊……可能是因为维倾不爱过生日吧。” 方剑委婉的表达隐匿了真实含义,当时的陆旭秋单线程地认为,“过生日”是别人来主导的,是因为自己从没有给爸爸庆祝过生日,所以爸爸才会不庆祝自己的,于是他特地留了一块上面装点着鲜嫩红樱桃的蛋糕回家,把印有Happy Birthday的黑巧克力也放在上面,相信下晚班的陆维倾一回家就能看见摆着蛋糕的餐桌。 然而,结果是对方看见了,也无视了。那块蛋糕原封不动地放在餐桌上好几天,直到奶油变得塌软,饱满的红樱桃干瘪泛黄,红棕色的小小梗茎弯曲而发黑,只有黑巧克力的外观毫无变化,但吃进肚子里,也早就不是那个味道了。 秋天的食物,腐烂需要整整一个礼拜,这是陆旭秋六岁时明白的科学常识。 念书后,生日忽然成了头等大事,同学们互相牢牢记住彼此的生日,往往还没到日子,就会千方百计地不经意提醒,最终目的不过是攀比生日获得的礼物,无论是从数量,还是从价值,陆旭秋因为有限的零花钱倒是完美地错开了这波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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