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分卷阅读65 (第3/4页)
侯完全像两个老夫老妻, 彼此都熟悉得很了,你说上句我能接下句。难得的是虽然熟悉, 却没有相互厌烦,两个人都属于喜欢找乐子又不喜欢规规矩矩的人,倒是十分合得来。 谭啸枫也想过,要是谭府苟府不是势如水火,他们又不是被困荒岛, 就这么处下去也挺好的。 可惜鱼与熊掌不可兼得,离了荒岛他们就得分道扬镳,不离开荒岛就得终生孤老。 惨啊,人生痛苦莫过于此。 谭啸枫感慨着一箭射中一只野猪的屁股,她和苟君侯正带着三犬进行每隔几天就要进行一次的围猎活动。 既然心情不好,当然要造造杀孽平缓一下心情。 所谓围猎,就是把猎物驱赶到一定的区域进行射杀,驱赶猎物当然是三犬的任务,它们一个个都干得很认真并且十分来劲,属于野兽的基因让它们相较于放羊更加喜欢打猎。 围猎是苟君侯最喜欢的,他就爱看猎物被追得东奔西跑亡于奔命然后被一网打尽,不得不说,这家伙骨子里就不是个好玩意儿。 谭啸枫也喜欢,这个活动的确有让人上瘾的潜质,但是她也喜欢静静地伏击,看准猎物一箭毙命,暗中放冷箭就是她的风格了。不得不说,她也不是个好东西。 这么一看,两人简直天造地设的一对啊,不在一起肯定要遭天打雷劈。 围猎进行了一整天,谭啸枫和苟君侯用车拖着猎物尽兴而归。说起这个车啊,因为他们常常出来打猎,偶尔会猎到一些大家伙,扛回去不仅脏衣服而且还很不雅观,深受其害的苟君侯就千方百计的造了个车。 一开始是拖车,没有轮子,纯粹就是个在地上拖的担架。可是岛上没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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