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荒年囤粮记 第129节 (第3/6页)
不打算再回江梁城,自然不怕得罪人。 王宝兴说的话,就差告诉人家自己有后台。 他将自己的童生文书拿出来,说了与上回同样的话:“我是延庆三十八年的童生,带粮食去投奔在栗阳府做通判的同乡,车队里头就有他家里人托我给他带的粮食衣物,也请官爷给我们几分薄面,到时候我和同乡都记着您的恩情。” 王宝兴的谎话越说越溜。 至于那位做通判的同乡,被他知晓自己编织的谎言也没关系。 此时人们极其重视同乡之谊,做官的有乡党,做商人的也有商会,人们在外头普遍会照应自己人。 王宝兴的做法被人家知道,对方顶多斥责他或者不与他来往,却不会豁开面子治罪。 通判属于正六品官阶,在京官眼里不算什么,在低阶官吏看来却属于得罪不起的大官。 那人听闻之后瞳孔一缩。 他没有做同知的远房亲戚,累死累活二十年才做到百户的位子上,最明白不能得罪人。 王宝兴没有证据证明自己和栗阳府通判的关系,但他手里的童生文书总没办法作假,那人再不敢怠慢,连说对不住。 既然人家已经递过台阶,王宝兴见好就收:“我知道官爷们的辛苦,世道这般乱,平白给你们添了许多麻烦。” 说着,他又往对方袖子里塞上块银锭子。 前前后后用掉两刻钟,木槿等人才得以出城。 等走出两里地,族人们纷纷开始抱怨。 “狗娘养的,也不怕撑死他!” 那群人的胃口属实太大,若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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