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分卷阅读210 (第1/4页)
无数武侠同人作者顿足捶胸,而其他类型的作者也心有戚戚之余,也有一种兔死狐悲的感觉。 到底有没有构成侵权,赵谦不是专业人士,这个就不清楚了。不过当事人杨志,第一时间站出来微博发文道歉,表示当年自己的孟浪,给查先生带来了诸多不便,愿意和查先生友好协商。 一方是驰名已久的武侠大家,另一位则是登顶今年作家富豪榜榜首的畅销书作者,瞬间引起所有媒体乃至大批网民的关注。 这应该算是国内首例同人作品侵权案吧。 和前段时间酱七的抄袭案不同,杨志本人确实使用了相同的人名和人物关系,并且他也承认了、道歉了。酱七则是抵死不承认。 网上针对这件事,意见分成了两派。 一派认为并没有构成侵权。 理由是除了人名相同以外,杨志的作品,并没有与原作剧情有任何的相似,除非人物姓名被查某注册商标,否则著作权不保护文学作品中的人物姓名。 而杨志的作品也没有对原作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,没有对查某原作造成名誉损害,所以不算侵权。 另一派则始终认为侵权了。 理由是在某一作品中,超过三个原著相同人名、地名、场景还有人物关系的,便可以算作同人作品,同人作品本身就是侵权的。 如果是娱乐性质的同人作品还好,问题是属于商业性盈利作品,当年还出版了,现在更是要改编成电影,这么大一块挡箭牌,别人看不到才怪。 如果查某死了还好,问题是他现在还活着,著作权还属于他本人,所以起诉侵权很正常。 就连龙空论坛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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