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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贵族学院当卧底 第134节 (第4/7页)
欢她到要和别人做无畏争抢的地步。”既然顾庭坦诚,书映风也不是一个喜欢遮掩的人。 书映风是没谈过恋爱却不是笨蛋,分得清对一个人是否有好感。最初在不知道怀玥女扮男装时,他对怀南只有敬佩与支持,那么在她打破他家玻璃进来,一身血色坐在他面前时,一段感情最重要的、名为好奇的起点也被打破了。 世界上无论是什么样的感情,是以一见钟情美化的见色起意还是日久生情,都离不开好奇一字,好奇对方的过去、性格、想法,逐渐被不自觉吸引,最终时时刻刻都会想起。 而对于书映风来说,比好奇更令他无法自拔的是一种旺盛勃发的生命力,不管是她受伤还是虚弱,眼中时刻有一股让人震撼的沉稳从容,仿佛她永远不会被击倒,就算真的被击倒了,她也一定会用最快的速度爬起来奋勇搏击。 他觉得怀玥就像在泥泞中长出的坚韧杂草,也像遍地荆棘中冒出的刺玫,迎着风生长,向着阳不低头。 这股生命力是书映风从未有过的,或许说曾经有过,他与好友梅溪是这一辈最叛逆的孩子,从小到大就喜欢不走寻常路,享受着优渥家世却不愿接手父母公司,过枯燥乏味的生活,宁愿今天跑到大峡谷攀岩,明天跑到雨林求生,也要追寻虚妄的精神自由。可好友的死打碎了这场荒诞不经的叛逆,他无时无刻不内疚,责怪自己没有拉住他,试图用做慈善来抹平罪孽,于是生活逐渐像一滩死水平静。 而怀玥的出现,让他发现人生其实有另一种活法,一种永远能在困境中绝地求生的活法。 “目前她对我来说,更像是重新激活我对未来向往的一道指引明灯。”书映风认为现实从来不是浓墨重彩描绘的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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