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分卷阅读373 (第3/4页)
摸狗的二流子。 这个时代的价值观是勤劳苦干,为国家奉献一切,原主虽然有一张俊脸,但人家姑娘结婚看的可不是这个,不当吃不当喝的,还是小儿子,啃老也啃不几年,婚恋市场上行情不咋地。 原主也看不上那些黑黄土壮红脸蛋的村里女孩子,他就喜欢上了知青梁晓语。 梁晓语长得好,鹅蛋脸大眼睛,皮肤又白,在村里小学代课,是知青里面长得最好看的,原主喜欢,别人也喜欢。在别人还在偷偷帮忙干活,打饭多打一勺的时候,原主已经开始琢磨着怎么样和大美人梁晓语结婚了。 原主从小就脑子活,他虽然混不吝,但经常有门路能给家里淘换东西,那些别人买都买不到的布料、解放鞋、牛奶糖、麦乳精。 所以在家里,甭管他怎么胡闹,爹娘两个都劳劳的给他兜底,大哥更是信赖这个小弟。 都不是傻子,到手的实惠谁会推出去。 依然保持频率在村里转悠的原主,瞅准机会,制造了一场英雄救美。 夏汛的时候,英勇救了掉河里差点被冲走的梁晓语,对比那些暗摸摸的偷瞄两眼帮忙干活的竞争对手,他一举攻破了梁晓语的心理防线。 救人之后,他开始展现自己的个人魅力。 听到有人背地里说梁晓语坏话,他上前不要命的打了一架,最后被赶来的梁晓语心疼的批评了一顿,然后亲自照顾了他。从此俩人定了关系。 结婚倒是有了些波折,梁晓语的家条件不错,父母都所在的厂子都是效益不错的,梁父还是车间主任,当初无奈之下,才让梁晓语下乡,平时写信也一再叮嘱女儿千万不要在农村找对象,就怕到时候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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