逆流启明(大明世祖)_第九十九章改良 首页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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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第九十九章改良 (第1/8页)

    一般来说,开国皇帝对于国家制度的设计多借鉴前朝,从而规避一些陋习。

    明朝的制度设计,多在宋、元两国。

    元朝自不必提,蒙古人败在治国过宽,属于粗放式的管理,只要收够钱,民间事物大小一律交给土豪劣绅,甚至实行包税制。

    这种情况下,穷者无立锥之地,富者阡陌相连,民不聊生。

    所以明朝就以严治之,恢复到了宋时的封建管理。

    在宋朝方面,明朝上下得出的结论是,宋人骨子太软,岁币求和,一步退,步步退,最后退无可退,只能亡国。

    所以,骨气就得到了重视。

    表现就在于文官们以廷杖为荣,骨头越硬越受到官场的重视,相当于功勋。

    土木堡之变,哪怕皇帝被俘,也拒绝议和;明末崇祯朝,议和的陈新甲被杀。

    一味的硬气,失去了柔和,表面上很解气,实际上却错失了良机。

    一张一弛,才是王道。

    为了培养士子的傲骨,也是为了收买人心,大明实行优待士人的国策。

    太祖高皇帝免掉了所有现任官员的徭役;嘉靖二十四年的《优免则例》规定,京官一品优免役粮三十石、人丁三十丁,以下递减,至九品优免役粮六石、人丁六丁;外官减半;举、监、生员优免粮二石、丁二人;致仕优免本品十分之七。

    到了万历三十八年的《优免新例》又规定,现任甲科京官一品免田税一万亩,以下递减,八品免田两千七百亩;外官减半;致仕免本品十分之六;未仕进士优免田最高可达三千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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