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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24章:造反而已,多大点事儿啊 (第3/14页)
前,端详半天,也是兴奋道: “这粟粒的品质着实不错!” “陛下,这趟交趾之行,确实是来对了!” “交趾的水土,只怕称得上是天下一等,相当富饶!” 化成雨和典褚都是平民出身,干的来农活。 从区区一颗粟粒中,就已经看出了交趾的富庶。 刘恪自然是连连点头,废话,不富我打他干嘛呀? 典褚这时又扬了扬腋下的粟杆,道: “陛下,这些收割后的粟杆,也不能浪费啊。” “好好留着,可以用来喂马喂鸡。” 自汉鸡开府,朝堂上多了个威武大将军之后,琼州民间养鸡之风,兴盛一时,正好拿去喂。 刘恪面露诧异之色,好家伙,你还有这一手? 之前看着理政数值,才37啊? 化成雨与一干御前侍卫,也是大为不解,这是那个人形投石机,拿着敌人当武器抡的典将军? 典褚见此,又是憨憨笑了笑,往前走了几步,继续道: “这田里秋收之后,可以种冬麦。” “交趾和琼州一样,都是一年三熟的地儿。” “而且这附近的田地,都是豪族的良田,地力充足,可以多种些。” 刘恪听得心中一笑,若说典褚能想着用栗杆喂马喂鸡,他还能理解。 毕竟典褚平日里在家,没事儿就种萝卜。 早前在北浦郡时,也经常帮助老百姓们拔萝卜,农事经验还是有的。 但考虑地力,然后提议种植冬麦,就不合理了。 “阿典,背后是有哪位高人在教你?” “华先生没有教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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