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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六八节 河北两路的会议 (第3/4页)
“长子于十八年前战死,次子死于十五年前,三子采石伤了头傻了,四子在九年前重病,五子为边军弓手。孤女现年三十有二,未嫁,守二老于榻前,供养子侄,自学医术为四兄看病。” “本官与礼部李尚书、前相公李公、刑部温尚书、知河北冯公商议。赐此女田地六百亩,其中上田三百亩三十年免田税。赐烈女牌一面,见官免礼。” “当然,这是朝廷的意思,也是合乎大宋律法的。本官以个人建议,请鲁家沟族老收此女入祠堂,这一条也不知是否合乎族中规矩,本官只是建议,此待良善当褒奖,此女当在族中留名。” 刘安的话一句句的传下去。 召集整个河北两路的派官员、乡中宿老、大商、大地主、兴农好手为代表开会。第一件事情只为一个三十二岁还没有嫁出去的老姑娘。 这是小题大作吗? 不! 这是大事。 至少在李沆眼中,刘安这事办的好。 自古以为,忠孝是作人品行的基础,一户百姓家中两子为大宋战死,一子还在军中守边,这已经是值得嘉奖之事。 更何况,为照顾家小,不敢嫁人的善女。 这事,李沆是非常支持的。 大宋这个时期,有时候族规、家法甚至大于宋律,许多事情都是由族规、家法先一步处置的。 女子入祠堂。 这是不可能的。 有例外吗? 刘安自己都不知道,历史上对这部分的记载是极少的。 话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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